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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請注意!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改採登記婚。

    日期:97-01-16    

    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民法第982條規定:

    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結婚隻方當事人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始生效力。

    上版日期:97-01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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