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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監察院宣導文句

    日期:100-06-13    

  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應準時誠實,以免違法。

     未具選舉權之人,例如未成年人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 大陸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 香港及澳門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 外國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 政府持有資本達20%之民營企業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 與政府機關尚有巨額採購契約之廠商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 財團法人組織及宗教團體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 匿名捐贈政治獻金,不得超過1萬元。

     任何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捐贈政治獻金。

    上版日期:100-06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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