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選單開關

網站資訊

    :::

    法令修訂

    列印[另開新視窗]

    新增得向夫妻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

    日期:102-05-20    
    新增得向夫妻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,如公告事項,並自102年9月30日實施。
    上版日期:102-05-20

    clos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