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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令修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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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戶籍登記項目

    日期:101-11-14    

     

    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戶籍登記項目-經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無效、撤銷收養、終止收養無效及撤銷終止收養戶籍登記

    上版日期:101-11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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